2021-12-20 11:52
建始县人民医院
购销廉洁承诺书
为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治理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商业购销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防止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发生,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廉洁承诺书:
一、购销双方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原则,深化源头治理。双方应严格执行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用耗材等招投标及医疗服务中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二、供方(厂商、经销商)不得派代表到我院以科研费、开发费、宣传费、推销费等形式推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医疗广告、医疗服务等项目;对我院领导、设备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医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发放回扣或提成或物品捐赠等商业贿赂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
三、供方(厂商、经销商)不得派代表到我院临床科室进行新药、新耗材、新设备、新试剂、其他项目的申请等方面的公关奖励,开方使用回扣或提成促销,或以不正当交易手段诱导临床医生用其所提供的药品、医疗设备、医疗耗材、医疗服务等。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
四、我院领导、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以及临床医务人员不得借新设备、新药品、新医用耗材、医疗服务引进之我院收受供方(厂商、经销商)的回扣或提成、物品或索贿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我院各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替供方(厂商、经销商)代表非法统计销售药品、耗材数量等,一经发现按商业贿赂行为严肃处理。我院对出现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等销售异常的,查实后将停止购进该种产品。
六、购销双方应共同承诺坚决不行贿、不受贿,做到廉洁自律。如发现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供销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一律加入“黑名单”,并与该药经销企业停止业务往来,同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供方、购方、监察审计科、购销合同书各存留一份),自双方签字即日起生效。
购方单位(盖章): 供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