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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物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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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物价科岗位职责

2022-03-22 10:15 建始县人民医院

一、  负责全院有关医保、物价政策、法律、法规和收费标准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二、对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医保、物价政策执行、医疗收费等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三、 负责医疗收费价格的政策指导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价格政策法规,动态监管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实施情况。

四、 负责医保管理委员会、物价管理委员会与各科医保政策、物价政策的上传下达工作,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五、规范医保病人转诊备案流程,及时更新异地医保转诊备案通讯录,为病人在转诊就医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六、参与医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收费许可审核。

七、 进行医院新增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成本测算及申报工作。

八、 督查各科室医保、物价管理,负责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物价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抽查,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九、 及时对医疗服务价格如耗材、诊疗服务项目等进行维护,并做好“三目”医保对应工作,定期自查,抽查系统内数据。

十、完成与医保局的医保资金对账情况,与财务科认真核对医保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医保资金催收工作。

十一、 与上级医保物价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及时准确核算报送上级部门需要的各项数据、报告等。

十二、 及时准确核算医保相关数据,并按规定进行医保数据报送。

十三、  参与各项医保物价数据的分析,为医保物价管理提出建议。

十四、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医保、物价政策,做好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十五、 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医药价格、医保政策执行等方面的信访投诉。

十六、进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监督管理医院物价公示,费用审核等工作落实情况。

十七、配合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检查,针对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及时整改落实。

十八、 积极与业务相关部门沟通,做好外伤病人梳理上报。加强对外伤病人首诊记录的规范性督查。

十九、 完成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各种活动总结材料。

二十、完成本科室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存档等工作。

二十一、 完成本科室的其它日常工作。

二十二、 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领导和科室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