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2 10:08
建始县人民医院
一、配合纪委书记抓好医院行政监察工作,自觉遵守各项各类规定,严格执行监察工作纪律。
二、根据医院中心工作和监察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院纪委抓好医院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对监察对象进行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督促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的情况。
五、受理来信来访,接受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监察对象的申诉,配合纪委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
六、参与并监督医院的招投标工作。
七、对全院的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效益,各类资产的管理情况,物资的购买,国家财经法规的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八、审签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贷款申请及其它重要经济活动事项的文件。
九、参加医院财务工作方面的会议,对重要问题的决策提出建议。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并监督实施。
十、对医院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重要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使用效益及损坏报废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十一、对严重违犯财经法规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核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正在发生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报经院领导批准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
十二、对院内各部门,各科室财经物资活动内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改进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效益的建议。在经济管理宏观控制方面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助手。
十三、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内审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四、充分发挥医院各类信息和统计资料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临床、医技科室提供信息反馈。
十五、完成院领导、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